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

情人節的牢騷

後天就是情人節。
Benjamin今天回來就問我:“情人節那天,妳想去吃情人節套餐哦?”
“情人節我們去吃套餐,不如說是給人吃。”我冷冷的說:“RM65元一個人的套餐,只是給你煎雞胸肉、沖泡的果汁飲料還有香草雪糕而已……還不如去吃雖然氣氛不浪漫,但是分量夠、好吃而且是我們都喜歡吃的東西。”
他呵呵呵的笑了,似乎是在稱贊我清醒。
不要懷疑,那是我去年在某著名西餐廳看見的情人節套餐餐牌,價值就是盛惠RM65。

從小,媽媽就教我要實際。
她不喜歡我們看愛情小說,特別是那種RM4一本,翻開中間變色情小說的羅曼史。記得14歲那年帶了兩本回來,我辛辣的媽媽翻開就說:“你覺得這樣的愛情在現實可能發生嗎?戀愛是要自己去談的。”
我媽媽就是不要讓書中的白馬王子荼毒我們的心靈。
開始叛逆的時候,總是覺得我的媽根本不知道甚么叫做浪漫和愛情的革命精神。
“不過就是樹上掉下來的種子,有甚么稀罕。”
“瓶子里面的相思豆是他騎著摩托去到海邊的相思老樹撿給我的,每一顆都代表他的心。”
對于媽媽批評我的初戀情人送給我的情人節禮物,我很不忿。
後來我們分手了,他在來年的情人節也為他的新女友撿相思豆,說那是代表他的心。
為什么我會知道?他的現任女友將他從我身邊搶走,然后向我炫耀。
我第一次同意媽媽的話--“有什么稀罕”,而且也終于承認我得到的跟她一樣,不過就是樹上掉下來的種子。

隨著年齡的增長,我跟母親的思想愈加靠近。
人還是要現實派一點,浪漫偶爾為之,細水長流更加好。
其實所謂情人節,愛我、心在我這里的話,何時都是。
情人節,只是一個互相提醒要更珍愛對方的一個節日。
禮物合心意,有本事用錢堆砌浪漫,更加是bonus……但是并不代表可以像蠢蛋一樣被商家借用情人節名義砍菜頭。
雖說不需要大富貴的慶祝,但是一個差不多到了30歲還是只能用紙星星情人節卡和唱情歌討女人歡心男人,就不要不要去想了。
那是十八廿二才會做的傻事,他連基本的財力都沒有,還能指望他什么?

情人節對我來說,就是偶然浮現腦海的有什么稀罕的回憶,還有牢騷一堆!

4 則留言:

alien 提到...

哈哈..那我是不是该庆幸我现在还清醒着呢?

其实我很喜欢相思豆...因为相思豆有我许多的童年回忆...现在我的宿舍周围也有很多的相思树,但是我却再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捡相思豆了..

阿!!超怀念的阿!!

匿名 提到...

没拍拖过。
如果不是因为媒体和商家开始promo情人节套餐之类,我根本就忘了有情人节。^_^

Happy Valentine Day~

Wing

Unknown 提到...

笨笨:
是的,你真的应该庆幸自己很清醒。我还是喜欢相思豆,但是只是当它是漂亮的种子来喜欢,而不再当他是任何男人的心。

太傻,一次就足够,无悔的足够。

Wing:
我忘不了情人节,因为我妈告诉我那是我原本该来到这世界的日子。可能是因为想连收两份礼物,所以还是选了11日那天到来。我也祝贺妳Happy Valentine

元元 提到...

没错,连维基百科也赞同这是一个被极度商业化了的日子。
(可是……维基百科又是谁写的呢?)